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海南移交第二十五批交办件
9月17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共计2件,主要涉及陆源排污等内容。省海洋督察分办组已将第二十五批交办件分发至海口市。
9月17日,收到移交的第二十五批交办件后,针对有交办件反映“海口市琼山区演丰镇山尾头村有两户人家在海边直接围海造养殖场,养殖场内的污水、垃圾等直排到海里,给海洋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情况,海口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于当天13时30分许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市演丰镇演丰居委会山尾头村村民符尊勤、符尊庭有养殖虾塘2口,占地面积共4.5亩,现场发现两个排污口将养殖污水排入大海。海口市相关部门当即要求养殖户封堵排污口,并由环保部门对虾塘的水质及排污口出口的污水进行取样检测。下一步,该市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针对有交办件反映“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原先是海甸码头,对面是新港码头,有很多渔船停靠在那里,噪声大,而且渔船上的生活垃圾全排到海里,污染海水”的情况,海口市相关部门于今日18时赶赴实地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交办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当场对停靠渔船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渔业辅助制冰船在休息时间停止制冰作业。
此外,针对第二十三批交办件的跟踪推进,对于海口市新埠岛江边片区没有污水管网的问题,该市美兰区政府正计划由设计部门编制《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新埠大道至西苑路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方案,待评审会审定后,将逐步推进建设。同时,目前金水门海鲜大酒楼已与相关企业签订污水处理和清洁服务协议,环保部门也将严密跟踪监督企业污水抽运去向和台账,坚决杜绝污水排放和污染海水的行为。(海南日报记者 陈雪怡 特约记者 邓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