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林山青解读《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国海洋报记者 王中建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我国首个海洋能发展专项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产业链条基本形成,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5万千瓦,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本报记者就《规划》意义、目的、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专访了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山青。
记者:《规划》的发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林山青:“十三五”时期是深入实施建设海洋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也是海洋可再生能源(以下简称“海洋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海洋能开发利用是一项保障性、战略性工作,对开发利用海洋与海洋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洋能发展的部署。我国海洋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海洋能对海岛利用与保护、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并明确提出“积极开发沿海潮汐能资源”。《“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推动海洋能向产业化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海洋能事业要抓住机遇,贯彻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尽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调创新的海洋能发展新格局。
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投身海洋能事业。海洋能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等特点,在国家良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下,各地方和企业开发海洋能的热情持续高涨,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必将大幅提高,对推动海洋能从装备开发到应用示范乃至产业发展、以及人才队伍的培养等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国际合作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加快开发利用海洋能已成为世界沿海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纷纷制定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布局和推动海洋能发展,建设海洋能研究中心、海上试验场等公共平台,强化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和激励政策,以加快海洋能商业化步伐。我国深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国际海洋能事务的战略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需要我们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多边双边合作和互联互通,并加快我国海洋能装备加快“走出去”。
因此,统筹和加强海洋能发展工作十分必要和迫切。我们要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构建海洋能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能装备技术成熟度,加速我国海洋能商业化进程。
记者:《规划》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林山青:《规划》定位为“十三五”期间海洋能工作的部门专项规划,包括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能和海岛可再生能源。同时《规划》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需求牵引,服务海岛开发、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坚持创新引领,突破技术瓶颈,推进海洋能技术从原理创新向工程化应用转变;三是坚持企业主体,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形成涵盖设计、制造、施工、运维等全链条的海洋能产业链;四是坚持国际视野,共享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规划》从海洋能发展方向、需求和作用影响力等角度考虑,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产业链条基本形成,全国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5万千瓦,在5个海岛以上建成独立电力系统,扩大各类海洋能装置生产规模,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步入国际先进行列。
记者:《规划》确定了哪些重点任务?
林山青:为实现“十三五”我国海洋能关键技术突破、装备制造、稳定示范,以及为我国海洋能产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等目标,我们从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平台建设等方面设置了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通过扩大装备示范规模、拓展应用领域,推进装备产业化和工程化应用。二是积极利用海岛可再生能源。通过开展海岛可再生能源评估、发展适应海岛环境的技术及装备、建设海岛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海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三是实施海洋能科技创新。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发展,强化研究基础、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四是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通过南海及海岛区域资源评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标准体系,以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五是加强海洋能开放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构建国际合作新机制,引入全球创新资源、拓展技术发展新空间,推动成熟装备“走出去”。
记者:为贯彻落实《规划》,国家海洋局今后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以推进?
林山青:《规划》围绕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考虑海洋能发展现状和形势需求,我们从4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组织与实施。在国家层面,强调加强与发改、科技、财政、国土、能源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在沿海地方层面,鼓励沿海各级地方政府先行先试,为海洋能项目用海、用地、并网等提供政策保障。二是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海洋能专项资金和国家科技计划等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撑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资金补助、创业投资、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三是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研究制订促进海洋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促进海洋能技术和装备的规模化应用。四是加快培养专业人才。重点培养工匠精神,培育集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科技创业于一体的科技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