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平面公报》解读
海平面上升是由全球气候变暖引起的缓发性海洋灾害,给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挑战,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热点问题。2015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海平面监测预测、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及评估等业务化工作,结果表明:1980年至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毫米/年,高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为1980年以来的第四高位;高海平面加剧了中国沿海风暴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灾害,给沿海地区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及其影响
全海域沿海海平面变化
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1980年~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0毫米/年。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90毫米,较2014年低21毫米,为1980年以来第四高位。中国沿海海平面排名前五位的年份从高到低依次为2012年、2014年、2013年、2015年和2011年。
近30年,中国沿海的十年际海平面呈明显上升趋势。2006年~2015年,中国沿海平均海平面较1996年~2005年和1986年~1995年分别高32毫米和66毫米,为近30年来最高的10年。
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区域特征明显。与常年相比,长江口至杭州湾、海南岛北部和西部沿海海平面上升明显,上升幅度均超过100毫米;北部湾北部、台湾海峡、苏北以及渤海西部沿海海平面上升幅度较小,均小于80毫米。
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时间特征明显。与2014年同期相比,2月~6月和10月海平面下降幅度均超过50毫米,其中2月和10月下降幅度最大,分别为104毫米和133毫米;7月和8月海平面上升幅度超过30毫米。
2015年,中国各海区沿海海平面变化明显。与常年相比,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沿海海平面分别高94毫米、91毫米、96毫米和82毫米。与2014年相比,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沿海海平面分别低26毫米、19毫米、19毫米和22毫米。
海平面变化影响及评估
海平面上升是一种缓发性灾害,其长期累积效应使海岸侵蚀、咸潮、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灾害加剧,沿岸防潮排涝基础设施功能降低,高海平面期间发生的风暴潮致灾程度增加。
台风风暴潮。高海平面抬升风暴增水的基础水位,增加行洪排涝难度,加大台风和风暴潮致灾程度。2015年8月~9月,浙江和福建沿海海平面明显高于常年同期,受台风“苏迪罗”和“杜鹃”影响,浙江和福建沿海直接经济损失约32亿元。10月为广东、广西和海南沿海季节性高海平面期,受台风“彩虹”影响,沿海直接经济损失约27亿元
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导致波浪和潮汐能量增加、风暴潮作用增强、海岸坡降加大、海岸沉积物组成改变,沿海地区海岸侵蚀进一步加剧,同时海平面上升使侵蚀海岸的修复难度加大。2014年~2015年,河北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侵蚀岸段长度42.1千米,侵蚀总面积10.57万平方米,年均侵蚀距离1.25 米;2013年~2015年,福建霞浦高罗海水浴场年均侵蚀距离1.33 米,岸滩年均下蚀高度11.9厘米。
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海平面上升加剧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程度,影响沿海地区生态系统和工农业生产。2015年,辽宁盘锦海水入侵最大距离超过17.8千米,锦州重度入侵最大距离约5千米;河北黄骅最大海水入侵距离超过42.5千米,唐山重度入侵最大距离约13.5千米;山东滨州海水入侵最大距离超过22.4千米,重度入侵最大距离约21千米。
沿海各地区海平面变化及其影响
2015年,沿海各地区海平面均高于常年。其中,浙江和海南沿海海平面最高,较常年分别高115毫米和109毫米;山东、江苏和上海沿海海平面较常年高105毫米~107毫米;福建和广西沿海海平面相对较小,分别比常年高60毫米和52毫米。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沿海各地区海平面均偏低,辽宁、天津、福建和广东沿海海平面偏低超过25 毫米;河北、山东和海南沿海海平面偏低20毫米~25毫米;广西沿海海平面略偏低。
海平面上升与气候变化
全球海平面上升是由气候变暖导致的海水增温膨胀、陆源冰川和极地冰盖融化等因素造成的。1993年~2014年,全球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2毫米/年。1993年~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3.7毫米/年,高于全球同期平均水平。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中国沿海海平面变化与厄尔尼诺事件相关。1960年以来发生了13次厄尔尼诺事件,在大多厄尔尼诺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出现偏低的现象。2014年~2015年,赤道中东太平洋发生了一次持续时间长的厄尔尼诺事件,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2014年低21毫米。
2015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季节变化明显。7月长江口至台湾海峡以北沿海海平面、11月黄海至杭州湾沿海海平面均为1980年以来同期最高,较常年同期分别高218毫米和192毫米;6月东海南部至雷州半岛沿海海平面、10月东海南部沿海海平面均明显偏低,较2014年同期分别低154毫米和191毫米。
应对海平面上升措施与建议
沿海城市应将海平面上升纳入城市发展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之中,从主动避让、强化防护和有效减灾3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主动避让。在确定沿海城市布局和发展方向时,应考虑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中,人口密集和产业密布用地的布局应主动避让海平面上升高风险区,应和海平面上升高风险区保持安全距离。
强化防护。在沿海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中,防潮堤、防波堤和防潮闸等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海平面上升幅度,提高防护标准,保障防护对象的安全。在城市生态保护规划中,应加强对滨海植被、滩涂湿地和近岸沙坝岛礁等自然屏障的保护,避免破坏植被和大挖大填等开发活动。
有效减灾。在市政与基础设施规划中,水、电、气、热、信息、交通等生命线系统建设和相应备用系统配套的规划设计,应将海平面上升因素作为依据之一。在沿海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海平面上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