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 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5年4月20日起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中国博士人才网、智联招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明确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及应聘报名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4号燃化大厦15楼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事科
电话:0898-65349603
纪检监督电话:0898-6895360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考核通知。
(四)组织考核
1.成立考核小组: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2.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其他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3.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 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人数和专业等详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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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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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 |
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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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
每个岗位限1人,共计9人 |
海洋工程研究所 |
海洋工程环境研究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物理海洋、海洋环境 |
1人 |
海口海岸动力研究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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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研究所 |
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或海洋生物活性与功能利用研究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洋生态、海洋生物、有机化学、海洋化学等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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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健康增养殖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水养殖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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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渔业研究所 |
生物技术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海洋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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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产养殖(对虾或贝类养殖或育种方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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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渔业研究所 |
水产品加工技术研究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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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动物遗传育种研究或水生动物病害防治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产养殖(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或遗传育种方向)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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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技术推广站 |
水生动物病害检测或水生动物种质检测 |
全国 |
40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水生生物学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人 |
注: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及提交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3.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报名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