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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参加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国家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0-02-01    字体[ ]

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国家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12123日在广西桂林市举行。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张占海司长、国家海洋局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办公室、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有关业务司负责人、项目国家责任专家、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四省区分管领导和地方项目办负责人共50余人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是一次继往开来的会议。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从2006年正式开始,到2009年的四年为实质进展期,其后四年为项目的经验推广应用期。此次会议是对本项目开展四年以来取得的成果的总结,也是对项目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在项目区和中国南部沿海所有地区推广应用的动员大会。

会议上,国家项目办负责人对项目在2009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培训情况、项目拆分合同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情况、示范区项目实施效果、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项目经验教训的推广应用情况等,特别强调,项目的相关活动已经从各个保护区的核心区扩展到缓冲区和实验区,取得了良好和社会效应。报告对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说明。报告对全面推进项目第二阶段的实施,以及项目在各示范区实施的不同重点提出了工作建议。

报告指出,项目在2009年的重点方向为:(1)从GEF投资转入政府投资为主;(2)从基线调查确定问题转入解决问题、形成示范区经验阶段,加速项目成果的总结和集成,及时调整项目目标,形成可推广应用经验,项目成果向具体管理人员转移;(3)项目宣传力度有所加大;(4)加大地方匹配投入,项目活动与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密切结合。

报告对四个项目示范区的经验进行简要阐述,其中,海南省三亚示范区的经验为:保护区的污染控制目标得以实现,保护区可持续财政机制初步建立,并具有示范性意义。

会议上,国家项目办还提出了项目在今后实施的跨示范区计划,议定在20101-5月开展项目成果集成工作,20107-8月在北京举行项目阶段性总结大会和国际生物多样性年活动,在活动中拟提出“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宣言”和“中国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示范区可持续行动计划”。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5个项目工作计划。

   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张占海司长在会议上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果。张司长对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1)各示范区应相互学习、推广经验;(2)要全面总结项目前期经验;(3)要保持项目第一阶段的运行机制和模式,并寻求多渠道的财政支持;(4)项目成果要与十二五规划的制定紧密结合;(5)要做好项目的成果应用工作;(6)要做好国内外的项目宣传工作;(7)要做好年度计划检查、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