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办理远洋渔业船舶登记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远洋渔业船舶船名命名:(1)船舶所有人必须书面向省渔港监督局提出申请报告;(2)省渔港监督局根据《登记办法》的规定核定后授予。 2、远洋渔业船舶船籍港的确定:按船舶所在地市(地)的名称为船籍港。 3、办理远洋渔船船舶登记时填写的各类申请表,都必须有所在地渔港监督机关的意见(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