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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发布时间:2010-01-15    字体[ ]

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bt365网上娱乐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
    物审批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号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
十五条(农业部公布,1999年9月1日施行);
(四)《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CITES公约,自2005年1月12日生效)。
四、办件类别:承诺办理
五、申请条件: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
    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
资金、技术和人员;
(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十六条)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地点、方式、用途及物种来源);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三)提供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
要设施的证明以及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证明(原件);
(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物种来源证明材料(原件)。
七、办理程序:
(一)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向省政务中心大厅海洋与渔业厅窗口提出申请→审批办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农业部审批。
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决定。
(二)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向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办申请→审批办受理→审批办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包括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并作出是否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决定。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厅审批办:
(0898)65203092   65203174
投诉电话: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0898)65203333
省海洋与渔业厅:(0898)65236598
网 址:  省政务中心:www.hizw.gov.cn
省海洋与渔业厅:www.021d63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