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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0-01-15    字体[ ]
 
一、 许可审批部门名称:bt365网上娱乐
二、 许可审批项目名称: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
     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审批
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年颁布)第二十九条
四、 办件类别:承诺办理
五、 申请条件:
     (一)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二)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三)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六、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项目对保护区的影响评估报告报批稿(附专家评审意见;
(三)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四)保护区所在市县政府意见
(五)其它相关材料,
七、办理程序:
(一)由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出初审意见后报省政务中心大厅海洋与渔业厅窗口审查批复。
(二)获批准的项目,业主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开发内容或范围有变更的,应重新办理手续。开发项目结束后,应按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要求拆除应予拆除的设施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0898)65203092   65203174
投诉电话: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0898)65203333
省海洋与渔业厅:(0898)65314720
网 址:   省政务中心:www.hizw.gov.cn
省海洋与渔业厅:www.021d630.com